5月21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0〕49号)和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正兴在全省国企和国资系统“转型发展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属企业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转型发展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专题研究如何在物产集团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会议认为,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继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安排,是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对物产集团来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也是广泛发动和动员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融入集团推进流通产业化中心工作、积极贯彻实施物产2+5战略升级规划、努力在提升发展中创业建功的有效手段。
会议研究决定,物产集团开展这次为期两年多的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提升发展先锋”,就是要紧紧围绕集团“提升发展”这个主题,号召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在推进提升发展中创业创新建功。
会议还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党委(总支)要把组织开展“提升发展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今后几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及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在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提升发展”这个主题,全面筹划和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