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集团召开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暨信息披露专题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20家成员公司信息披露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明确了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衔接要点;集体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知识要点,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制度》。陈继达副董事长分别与各成员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签订了2016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责任书。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问题作了交流发言。
陈继达副董事长畅谈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三点认识:一核心和基础是尊重股东权利,二目的是实现公司相对价值最大化,三常态工作是与投资者有效沟通。他强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质是公司战略的自然延伸和持续行为,应当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与已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陈继达副董事长要求,一是各成员公司要充分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责任书,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使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市场上取得良好效应;二是对外沟通的组织,特别是对董事、监事、外部投资者,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王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