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林场焕发新生机
杭州市余杭区长乐林场是浙江省最早创办的实业林场,已有108年的历史。
对标《联合国森林文书》履约目标4“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森林可持续管理”等,长乐林场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对林场实行企业化改革。在上市国资公司物产中大集团的带动下,长乐林场盘活了时代变迁下逐渐老化僵化难以运营的林场,“以责定岗,以岗定薪”的管理体制极大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大大压缩了经营管理的成本和费用,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底,长乐林场实现经营收入2.09亿元,总资产达3.86亿元。林场职工人均年收入17.7万元,全部缴纳五险一金,170多名退休工人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林场职工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森林“五化”,即绿化、彩化、香化、珍稀化、价值化,是长乐林场提高森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要创新性路径。自开展履约示范单位建设以来,按照“一亩山万元钱”的发展要求,长乐林场充分利用林场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生产高品质林产品。目前,余杭区已在浙江省杭州市建立了首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指导服务林农2000余人。
同时,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林业科研优势,长乐林场深度挖掘森林资源中的社会和文化价值,创办了“杭州长乐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20年来,共有300余所学校、200余万人次的学生在这里接受生态教育,使林场成为天然的生态文明教育大课堂。教育基地先后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浙江省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多个荣誉称号。
引入社会资本进行企业化改革的模式,让长乐林场走出了一条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之路,实现了森林多功能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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